甘建仁率执法检查组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
5月下旬至6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甘建仁率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年度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将于今年7月听取和审议关于检查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的报告。为做好相关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常委会副主任甘建仁为组长、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从5月中旬开始执法检查。
检查组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听取情况汇报,深入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的实际情况。实地察看道路交通安全指挥中心、车管业务及驾驶考场情况。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听取两级法院对交通违法犯罪案件、交通肇事纠纷案件的审判情况。到市交通局听取贯彻实施法律的情况,重点了解公交营运和出租车营运市场管理、驾驶培训机构等情况,并进行了实地考察。在座谈会上,律师代表充分发言,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处理,交通肇事纠纷、道路交通违法案件在诉讼中遇到的问题等提出意见建议。市人大代表还围绕交通安全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甘建仁表示,执法检查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交通安全的认识,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改善道路交通环境,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法在我市的有效实施。这次执法检查工作,各职能单位领导重视,认真自查,做好总结汇报,律师及人大代表客观反映问题,收到了较好的检查效果,执法检查组将把这些情况、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汇总,撰写执法检查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再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意见反馈市政府落实改进。希望政府及各职能单位一如既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做好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