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4日中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叶富强为中山市规划局局长;
崔振南为中山市建设局局长;
张锦宏为中山市交通局局长;
萧剑忠为中山市审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叶富强的中山市建设局局长职务;
崔振南的中山市交通局局长职务;
萧剑忠的中山市规划局局长职务;
邓杰钊的中山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任命:
梁红标为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高培鹏为中山市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高培鹏的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黄艺的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