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7日
(2014年5月27日中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王永靖、徐瑾、林森馨、李镒强、舒建义、蔡亮、陈壁伟、黄钜枝、张熏尹、胡韵琪、徐淑羽、黄坚平、梁燕碧、杨成康、许洁、宫培光、路娜、张平、季理华、黎爱珠、黄惠薇、黄瑞芬、陈倩玉、殷勤、刘延庆、周广平、方嘉雯、刘芳宇、刘淑珍、林锐鹏、李嘉宝、余蔚杰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汪康的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 最新信息
|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