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公民旁听办法》的有关规定,现邀请公民旁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议于2014年10月31日上午召开,会议安排公民旁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第一次全体会议,地点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旁听名额8名。
二、本次会议的议题主要有: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凡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市公民,或持有我市居住证的公民,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或居住证,于10月27日前(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到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一楼值班室(兴中道1号)报名。申请旁听报名时需交本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小1寸彩照2张及身份证或居住证复印件1张(咨询电话:88231755)。
四、旁听人员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根据议题及报名登记情况确定并通知其参加旁听。
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年10月23日